深圳積分入戶個稅規定的直接作用,便是讓非深戶知道能夠以個稅來提高入戶積分,與其他加分項目相同,最高仍舊只能夠得到一百分的獎勵,可對于多數非深戶而言,這恐怕也是他們唯一清楚明白的規定。
分析之一:個稅加分有規定
通常情況下,個人所得稅與工資緊密掛鉤,所以非深戶或許認為個稅加分只能夠以工資作為標準,這是一種錯誤的想法,無論是工資,或是薪金,或是年終獎金,甚至是勞務報酬產生的個稅,都可以作為加分依據。
分析之二:個稅加分有限制
非深戶年紀輕輕便來到甚至打拼的人不在少數,這些人或許在深圳待了很長時間,所以產生了想要入戶的需求,加之工作經歷豐富,或許在這些年內已經繳納了不少個稅,可是
深圳積分入戶個稅也有加分限制:只有最近三個年度以內的納稅金額為準,并且需要提供完稅證明。
分析之三:不要妄圖申請高分獎勵
如果想要得到一百分的獎勵,至少這三年內要繳納二十四萬的個人所得稅,這可不是一筆小數目,對于普通外地人而言,三年內賺的錢或許還不夠二十四萬,所以不要妄圖申請高分獎勵,可以考慮最低獎勵:只要納稅金額高于7.6萬,就能夠得到五十分的獎勵。
通過以上三點分析,相信對于
深圳積分入戶個稅政策,非深戶應該有更為透徹的了解,究其實,僅僅依靠個稅積分也不能夠完全解決積分問題,還是要考慮其他加分項目。